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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在东莞十八年》__第九章__丑小鸭蜕变成白天鹅__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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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 18:58:4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文学百草园 于 2024-11-2 18:58 编辑

      十八岁那年,她和千千万万南下大军一起,来到了改革开放的前沿——东莞。
      十八岁的少女,心中都有一个美丽的花篮,装满了五彩缤纷的幻想。见到南下打工这个波澜壮阔的场面,见到改革的前沿阵地——东莞日新月异的变化,姑娘们十分激动,于是大家互相鼓励,一起写诗。她的书出版了,她亲自去卖书,对于卖书,我有过种种设想,是摆摊,沿街叫卖,还是委托新华书店出售?我曾写过一篇文章《作家签名售书》,描述过作家签名售书的情景:年近六旬的老作家,满面红光满头大汗地被围在众多的学生中间。一双双少男少女的手伸向他,一本本散发着油墨香的新书从他的脸前、眼前、额前、耳朵前后、手下、笔下、腿下、胳肢窝下伸过来,人群中不时传来“给我签,给我签!”的请求哀求命令和说不清是何种语气的呐喊,还有更激烈的欢呼起哄声。
      汪洋是这样吗?她怎么卖书的呢?听听她自己的叙述:
      1994年6月,北京寄来了第一批书——300本,一天到晚不出厂门就卖完了。我是放在办公室的窗口卖的,窗外贴张“作者亲临售书”的红纸。工友们看见了,都拥向前来,评头品足,议论之声不绝于耳。因为在此之前,新华社发了通稿,大大小小的报刊都知道我出版诗集这件事,不少人给我写信,来信如雪片般从各地而来,有交友的,取经的,买书的,也有一些聘我工作的,还有几封求婚的。
      三个月时间,我收到七百多封读者来信,回信成了每天的必不可少的作业。
      面对一下子“红”起来的我,工友们惊呆了:我们身边不起眼的丑小鸭怎么会引来社会这么多关注的目光!真的是不可思议。
      偶尔周日晚下班之后也到街上卖。有一次,一个很想认识我并想和我交笔友的男孩无意中在常平镇的某条街道碰到卖书的汪洋。他把诗集前前后后仔仔细细地看了很久,又看到地上的“作者亲临签名售书”纸片,问“谁是作者?”我笑笑,指着扉页的照片。他竟然摇了摇头:“不像不像,书上的女孩清汤挂面,一双有神的眼睛,怎么会是你?你骗人!”陪我一起卖书的女孩愤愤不平,毫不客气地拔刀相助:“人家卖给你一本书才收3.5元,还要给你签名,就是骗子也没有骗你多少。书不要成本吗?卖书不要时间吗。”男孩听她如此一说,觉得颇有些道理,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然后开开心心买了书。
      还有一次,在东坑的三甲电子厂门外,我拿去两捆书卖掉了一捆时,来了一位青年打工者,他看过之后,把价钱压到一元,我说不卖不卖,又不是卖旧杂志。他说:“你不卖别人我也会卖,我可以到其他书摊去买。”我说:“你如果喜欢就买,别的地方是买不到的,如果钱不够我可以少收,没带钱的话我可以送给你。我的前提是只要你真的喜欢这本集子。”他好奇了:“有这么好的事?”汪洋自豪地说:“说话绝对算数,书是自己写的,赚不赚钱没所谓。”他高呼:“啊哈,你就是汪洋!我在《深圳青年》看过介绍你的文章,总算把你找到了,不好意思,我身上只有一元钱,等我发了工资之后再把钱送去。你在哪里工作?我一定会找到你的。”我说:“不用找了,你把书拿去,我送你的。”我把书郑重地放在他手上。他硬要把身上仅有的一元钱给我。推来推去,他丢下一元钱也丢下一句话:“发了工资我到工厂找你!”半个月后,我转到另一家工厂上班,初认识的经理秘书刘敏娟,也是我的同县老乡,约我逛商场,不料却碰上了那个男孩,他硬是要把钱补给我。我当然不会要的,他说去过我原来的工厂,得知我转了厂。这几天每晚下班,他就在这一带转,想不到真的让他碰上了。后来他请我们喝饮料、吃东西,花掉了一本书十倍的钱。
      在黄江镇,一个广西的女孩送给我一个笔架;在常平司马,一个湖南的女工生拉硬扯,要和我合影留念;在常平,一个叫陈国红的广东女孩,也是个文学爱好者,一次性给我寄来了六十元钱,还附了几个朋友的地址,请我逐个给他们寄书去,并且要亲自签名,写几句祝福的话作为圣诞节的礼物。此后,我就和陈国红成了好友……
      她在娓娓叙述她卖书的故事,完全沉浸在一种幸福的回忆之中,这当中,有苦也有乐,最大的乐事是每当一本书卖出去,能见到工友们脸上满足的笑容。
      她说:“我认为,这不是对她个人有什么崇敬,而是对打工妹写诗出版这件事本身表示了兴高采烈。”
      我也明白,汪洋决不是为赚钱,真的没有想过赚钱。与她写诗、卖书相比,即使赚到几个钱,又算什么呢?我想,汪洋的卖书与我的《作者签名售书》一文中所描述的景况是多么地不同啊!卖书生涯并非全部都是诗,如同生活本身并不是处处都是快乐和美满的。当遇到危险的陷阱时,汪洋又怎样勇敢机智地保护自己呢?一天晚上,汪洋到一家工厂签名售书,卖完走出工厂已经快10点了。没走几百米碰上一个骑摩托车的青年男子,口口声声愿以四元的价格“顺路”带她回厂。
      走到金美管理区附近,青年男子载着她往苏坑管理区方向的小路开,那里是一片浓密低矮的柑橘林,黑灯瞎火,四周阴森恐怖。她警觉起来。那里曾经发生过几起凶杀案。她立即叫青年男子往回开,他说到那边转个弯就到了。转个弯?她理直气壮地说:“我认识这个地方,认识这条路,没有人会舍近求远的,快给我停车!”青年男子没有停车,反而把油门加大了。她临危不惧,勇敢地从后面纵身跳下,爬起来摸摸摔得流血的手往回走。
      青年男子却掉转车头追上来,死气白赖地伸手向她要车费。她用广东话坚决地说:“要车费?跟我到派出所!我还没找你要医药费呢!上车之前我就记住了你的车牌号码,你是跑不掉的。”响当当的地方言,义正词严的斥责,对于任何坏人有一股巨大的震慑力,青年男子脸色死灰,吓了一跳,不敢再撒野,只好灰溜溜地跑了。
      事后她回忆起来,平静地说:“其实我根本没有看清他的车牌号码,我是唬他的。在这种人、这种事面前,我不能不采取保护自己的紧急措施。”
      我不太懂诗,对于她的作品,我无法评价。我只想说,一个普通打工妹,的确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某市某报某编辑撰文大骂汪洋:“为了出名拿一栋房子的钱出一本很粗劣的诗。”我认为,这是恶意中伤,大可不必理会它。最后,我想引用东莞诗人方舟的一句诗来结束本文:因为爱诗,他们一无所有;因为爱诗,他们拥有一切。
      这篇报道曾荣获了广东省好新闻二等奖,占据《东莞日报》整整一个副刊版面,还配了刘述康老师的评论文章和我诗集中的两首小诗。
      在1994年,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打工妹能出版诗集,在整个中国还是首例,引起了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南方日报》、《江西日报》、《文汇报》、《北京青年报》、《羊城晚报》等全国一百三十多家新闻媒体的先后报道,我被誉为全国第一个出版诗集的“打工诗人”。一时间打工朋友的信雪片般从全国各地飞来,有买书的,有祝贺的,交友的,我结交了一批很活跃的打工文学青年,他们给我以无边的激励。几年后,他们也都成了作家并做了编辑、记者。十多年过去了,至今,我都跟他们保持着很好的联系。有些信,我至今还保存着,那是我一段刻骨铭心的辉煌记忆,我怎能忘却?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十多年过去了,如今打工妹出书,已成为一道美丽的风景。层出不穷的打工者成了作家、诗人,我认为,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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