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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__19.骸骨__第二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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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6 20:18:4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文学百草园 于 2025-9-6 20:18 编辑

      有时候,我想在他们生火的地方挖一个洞,放上五六磅火药。只要他们一生火,火药就会被点着,把周围一切都炸上天。但是我不愿意消耗那么多火药在他们身上,现在火药最多也就剩下一桶了。再则,我无法保证火药爆炸的时间恰到好处,也许只是惊了他们一下而已。最好的结果也不外乎是把那堆火炸到他们身上,吓他们一跳,不足以叫他们离开。于是,这个方案被我丢在一边。接着我又想,可以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埋伏起来,给三支枪里都装上双排的子弹,在他们进行血腥的仪式时向他们射击。我自信每一次射击都能撂倒他们两三个人。然后我带着三支短枪和一把腰刀发动冲锋。我毫不怀疑,就是他们有二十个人,我也能把他们一举歼灭。这个想法让我兴奋了好几个星期,我整日想着这个计划,连做梦也经常梦到,有时还梦见我正向他们开火。
      我着了魔似的想着这件事,甚至花了几天时间寻找一个合适埋伏的地点,以便监视他们的行动。我经常去他们杀人吃人的地方,对那个地方也逐渐熟悉起来。我的头脑中充斥着复仇的念头,想一下子就杀死他们二三十个人,而那些凶残的野人在那儿自食同类后留下的血肉模糊的印迹,又让我的内心充满了恐惧,减弱了我怨恨的情绪。
      最后,我在一面山坡上选中了一个地方,在那里我可以安全地守候,直到看见他们的船开过来。在他们登岸之前,我甚至可以不被发现地转移到灌木丛里。灌木丛里有一个坑,我可以躲起来。在那里我可以看到他们的血腥勾当,用枪瞄准他们的脑袋。因为他们彼此靠得很近,我不可能击不中。我一枪打过去,至少可以打伤三四个。
      我决定在这里实施我的计划,为此,我准备好两支火枪和一支普通的鸟枪。两支火枪里分别装了两颗圆形的弹丸和四五颗较小的子弹——大概和手枪的子弹差不多大小。鸟枪里装上了一颗打天鹅的最大号弹丸。我在每把手枪里装了四颗子弹。另外,我还准备好了用于第二次和第三次射击的弹药,这样我就做好了远征(野人上岸一般都是在岛的另一边)作战的准备。
      我把计划安排妥当并在脑子里对它进行了一番演练。我每天早晨走上三四英里,爬到那个山顶上去,看看是否有船只在小岛附近或正向小岛驶来。这样瞭望了两三个月,我渐渐厌倦了这毫无收获的守望。别说岛上和附近的海面了,就连我的眼睛和望远镜所能看到的更远的海域,也没有任何船只出现。
      在每天坚持上山观察的这段时间,我实施这一计划的情绪一直很高昂,我的精神似乎处于一种随时可以杀掉二三十(赤身的)野人的战斗状态。至于他们犯了什么罪,我可从来没有好好地想过。对当地土著的这一野蛮习俗的恐惧激起了我的愤怒。现在看来,在上帝对世界明智的安排中,这些土著野人似乎得到了神的容忍,神允许他们只受自己令人厌恶的堕落的情感的指引,使得他们——或许多个世纪以来——一直干着这种令人发指的事,并将这一可怕的习俗当作自然的本性接受。遭到上帝遗弃,被毫无人性的堕落驱使,是会使他们变成这样的。现在,正如我上面说过的,当我对这种毫无结果的奔波、对每天早晨的守望感到疲惫时,我对我这一行为本身的看法也开始改变了,我开始更冷静、更客观地看待我打算做的事。我有什么权力和资格去充当法官,把他们作为罪犯处决呢?这么多年来,连上帝都认为他们可以不受惩罚地这样继续下去,上帝以让他们相互残杀来判决他们。这些人侵犯到我了吗?我有什么权利参与他们之间混乱的血族复仇?我经常和自己争论这个问题:“我怎么知道上帝对这件事会如何裁决呢?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人并不认为这是犯罪。他们这样做既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也不会违背他们的认知和做人的准则。他们并不知道这样做是违背圣训的、是对神律的公然蔑视。他们并不是故意犯罪的,就像我们大多数人犯罪时一样。他们不认为杀掉一个从战斗中抓来的俘虏是犯罪,就像我们并不认为杀掉一头牛是犯罪一样。同样,他们认为吃人肉,就像我们认为的吃羊肉一样,也不是犯罪。”
      这样考虑了一会儿之后,我不得不承认,在这件事情上我肯定错了。这些人并不是我前些时候在心里谴责的那种杀人犯,他们只不过与一些经常杀害俘虏的基督徒一样,在很多场合,尽管对方已放下武器投降了,这些基督徒还是毫不手软地杀死所有俘虏。
      接着,我想,他们对待彼此的方式尽管残酷和不人道,然而,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些人并没有伤害我。如果他们企图攻击我,我为了自身安全不得不向他们开枪,这还说得过去。可是,迄今为止,我仍处在他们的势力范围之外,他们甚至完全不知道我的存在,不可能对我下手。在这样情况下,我对他们发动袭击是不正义的。如果我认为这样做是对的,那我就是在帮那些在美洲犯下种种罪行的西班牙人说话。他们在那里杀死了几百万当地土著,尽管那些土著人尚未开化,还很野蛮,且他们的习俗中保留了相当残忍的仪式,例如用活人向偶像献祭等,但是他们并没有侵犯到西班牙人。西班牙人在那个国家的种族灭绝行为,不要说欧洲的基督教国家的人,就是连西班牙人自己,也带着最强烈的憎恶谴责这是大屠杀、是血腥的毫无人性的暴行、触犯了所有神和人的法律。正是由于这件事,一提到西班牙人,富于人道和基督徒同情心的人们无不感到毛骨悚然,像是只有西班牙这个国家才有这样的人:他们对陷于痛苦不幸中的人毫无同情和怜悯之心,而这两者正是一个人性情高尚的标志。
      这样的思考真的让我停了下来,完全地停了下来,我渐渐地放弃了我的计划。我认为到攻杀野人的决定是错误的,我不该搅和到他们中间去,除非他们先来攻击我。我现在的任务就是防御,不要让他们发现我。但是,一旦我被发现并受到攻击,我该知道怎么做。
      另一方面,我也对自己说,我的那个计划不是在解救自己,而是在完全彻底地毁掉自己。因为除非我能杀死那时在岛上的所有野人,以及以后每次来到岛上的野人,否则的话,只要有一个人逃回去向他的族人报告这里发生的事,就会有成千上万野人来到岛上,为同胞的死前来复仇,那样的话,我必死无疑,因此现在我压根儿就没有这么做的必要。
      所以,总的来说,不管是从原则还是从策略上看,我都不应该搅到这件事情中去。我要做的是利用一切可能把自己隐蔽起来,不给他们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不让他们猜到岛上有人。
      我的信仰也参与到这个审慎的决定中,现在,我已经确信当我制订这个屠杀无辜生命的血腥方案时,我已远远背离了我的职责。至于他们相互残杀犯下的罪孽,跟我没有任何关系。那是他们民族的问题。我应该把他们留给上帝去裁决,因为只有上帝才是普天下所有民族的统治者,唯有上帝知道如何让一个民族为所犯的罪行受到正义的判决。对这些以公共方式犯罪的人,上帝会对他们做出公共的裁决,这是上帝最喜欢的方式。
      这一点对我来说已经再清楚不过了,我为还没有实施这项现在看来和任何谋杀没有什么区别的计划,而感到庆幸。我跪下来,向上帝表达我最谦恭的敬意,感谢他没让我犯下这血腥的罪行;祈求他庇护和保佑我,别让我落入那些野蛮人手中。除非我听到来自天堂的清晰无误的召唤,要我保卫自己的生命,否则的话,我绝不开杀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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